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味精包装“撞脸”,“双桥”状告“正双桥”获赔16.2万元

味精包装“撞脸”,“双桥”状告“正双桥”获赔16.2万元

近期,一起涉及味精包装外观侵权的商标纠纷案引发了广泛关注。知名味精品牌“双桥”因其产品包装设计与另一品牌“正双桥”高度相似,向法院提起诉讼,最终“双桥”胜诉,获赔经济损失16.2万元。

事件起因是“正双桥”味精的包装在颜色、字体及整体布局上与“双桥”品牌产品极为接近,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,误认为两者为同一品牌或存在关联。这种行为侵犯了“双桥”的商标专用权,并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法院经审理认定,“正双桥”在包装上故意模仿“双桥”品牌,违反了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。判决结果不仅要求“正双桥”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更换包装设计,还需赔偿“双桥”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6.2万元。

此案再次提醒企业,保护知识产权至关重要。品牌方应加强商标和包装的监管,避免被他人仿冒;同时,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也需仔细辨别,以维护自身权益。这一判决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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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04 23:20:15